近日来,上海、广东、江苏、江西、云南等地政府印发了关于文化旅游业的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其中,多数省份对于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80%,深圳、上海分别提高到100%、90%。图文来源|网络综合
疫情打断许多企业的正常经营,经营成本也成为了企业的重担。针对税费、社保、房租、贷款等缴费问题,多地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具体措施实行减免或缓缴,旨在为企业减负。
同时,针对文旅企业,提供金融帮扶,调整旅行社质保金暂退比例,鼓励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服务项目。
上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共计21条,其中,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中提到:
1.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
2.实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支持保障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深圳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
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关于文体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有:
1.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更大力度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争取实施以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2.加大文化娱乐业资金支持。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企业,按其2022年上半年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3.支持承接企事业单位业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支持基层工会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旅行社可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广东:加强银企合作
鼓励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提出47条措施。其中,有7条为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1.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在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开展以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银保监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银企合作,摸排并形成旅游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企业的特点和资产特性,创新授信调查方式,扩大信用贷款支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省财政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4.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允许向旅行社开放代理服务发票事项或由旅行社开具综合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税务局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强化保险保障能力,丰富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供给。
扩大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旅游业风险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服务。鼓励推广演艺活动取消险、旅行取消险等保险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银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支持文旅投融资专委会以及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等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等方式,加大文旅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
继续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有力推动文旅产融合作,完善文旅投融资体系。(省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省财政统筹资金作为文旅企业纾困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全省重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文化艺术院团、演出场馆等文旅企业以及文旅促消费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江苏:安排8500万元
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为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1.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提前开展年度省级文旅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评审,及早下达9000万元项目资金。下调2022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安排1000万元对基金贷款项目利息给予补贴。
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酒店、景区、民宿、旅行社、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顺延公园年票有效使用期限。(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
3.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在保证交通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拓展车辆租赁、旅游集散、邮政快递、商务会展、贸易金融、文化休闲、购物餐饮等功能,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推动建筑等领域保证金保函全覆盖。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银保监局)
江西:最高可减免6个月租金
鼓励企业通过“文旅贷”融资
日前,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含以下措施:
1.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旅行社可继续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8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保险替代质保金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保险替代质保金。
2.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文旅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文旅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旅游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增值税加计抵减。2022年对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要求的文旅企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4.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文旅企业,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文旅企业,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5.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文旅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6.加强惠企融资支持。不断补充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做大做强“文旅贷”,降低门槛,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通过“文旅贷”融资。对文旅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文旅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7.鼓励在赣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文旅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旅企业,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8.支持文旅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文旅企业通过私募基金投资、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9.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住宿、会议、餐饮等采购。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组织的工会、会展、学习教育、研学等活动。
10.支持参与重大活动接待服务。搭建文旅企业与大型节事会展活动的对接平台,建立定向对接机制。支持文旅企业借助世界VR大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省旅发大会等展会、展览、赛事、论坛、节庆、演艺活动,针对商务游客、粉丝观众、参展商等不同群体开发高品质会展旅游产品、个性化定制旅游服务等。
11.开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适时开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通过“线上+线下”“白天+黑夜”“惠民+利企”相结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模式促进文旅消费。
12.推广中国银联“红火计划”。推动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内小微企业纳入中国银联“红火计划”支持范围,对企业银联二维码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还,并对以上区域内举办的文旅消费活动予以特惠商户折扣。
13.鼓励各地发放文旅消费券。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动“本地人游本地、周边人游周边、江西人游江西”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文旅消费券,引导广大游客消费。
14.加快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建立重点文旅企业项目帮扶机制,筛选全省重点文旅项目,实行机关干部“一对一”挂点帮扶,帮助协调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江西”“长江中游三省文旅消费一卡通”等重点文旅项目的提升和建设进程,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市场整体活力。
15.开展“政策宣讲月”活动。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普惠性纾困惠企政策中涉及文旅企业的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工具包”,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推介,推动政策有效抵达并惠及更多文旅企业。
云南: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维持80%的旅行社保证金暂退比例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提到:
1.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
2.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对当地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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