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全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时代背景之下,著作权人纷纷拿起法律之剑,“砍”向KTV,掀起了风起云涌的打击盗版行为。然而,一些“碰瓷式”维权,让ktv行业苦不堪言,目前已到了水深火热、举步维艰、“封麦绝唱”的困境。
近日,焦作中院审结了43起KTV侵权案件,上海某音像公司提出的每家KTV赔偿2万元至3万元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每家KTV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至5000元不等,使焦作市KTV行业有了喘息之机。
“什么是‘碰瓷式’维权?通俗地说,就是号称有版权、不以发放授权许可为目的,却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专门靠打官司赚钱的行为。”该院民三庭法官解释,“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发现此类维权出现了商业化、产业化的趋势,为遏制这种不良行为,促进被诉行业有序发展,法院按照适度保护、慎审判决的原则,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是侵权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焦作侵犯著作权案件不断涌现,其中KTV侵权案尤为突出。截至目前,焦作中院受理KTV侵权案件149件,占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的44.2%。不少商家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对著作权收费法律规定不甚了解,不小心“踩了坑”。
许多KTV老板认为,自己并不是故意侵权、逃避,而是以为购买了点唱机,就等于一同购买了所载歌曲的版权费。就是基于这个原因,焦作市一些KTV一年内就有七八次被告上法院。
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KTV领域的侵权行为,2019年,焦作中院促成焦作36家KTV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达成付费授权协议。该协议规定,KTV经营场所通过合法方式使用音像作品,因自身无法向众多的权利人一一查询许可及付费,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音集协申请许可并一揽子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截至目前,焦作90%以上的KTV都加入了音集协,有效引导该市KTV行业步入规范发展道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版权碰瓷的主体,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的侵权诉讼呈爆发式增长,这种以维权判赔来获利的做法已发展成规模化产业链,大批知识产权公司、代理公司应运而生。“部分权利人为了从中获利,纷纷退出音集协,紧接着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一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推波助澜,以‘经营’为手段、‘盈利’为目的,通过诉讼维权从赔偿款中抽取一定份额作为‘利润’分成。这种商业化诉讼的行为,不仅占用了大量法律资源,而且严重影响了KTV行业的健康发展。”焦作中院民三庭法官说。
针对这一现象,焦作中院加强案件甄别,注重识别批量案件的诉讼背景和动机,对商业化诉讼中权利人的权益采取适度保护,大幅降低赔偿数额,降低商业维权人的盈利预期,一方面通过合理界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促使权利人回归到集体管理组织良性运作的轨道,促使整个文化娱乐行业规范、良性发展。
KTV侵权案只是众多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一组数据显示,2017年,焦作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2起,2018年受理153起,2019年受理176起,2020年至今受理337起,案件成倍增长。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提高焦作市场经济主体的竞争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焦作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知识产权防护网编织到每一个有需求的地方。
焦作中院与焦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建立商标权、地理标志案件诉调分流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合保护机制,形成多维保护合力;加快在商标、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积极构建以民事审判为基础、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并行发展的“三合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市场主体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正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不断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制定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在产业集聚区等优势地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提供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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