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旅部在官网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5年建设2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在《意见》中,提出25条指导意见,从内容、市场、科技、融合的角度,为文化产业指明发展方向。那么在指导意见中,有哪些关键词,为声光视讯行业指出新的道路?
关键词: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
围绕数字文化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集聚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创新机构资源,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成果转化。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在文化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和创新,建设一批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技术要素流动,鼓励通过许可、转让、入股等方式推动技术要素向中小微企业转移。
解读:在新基建的大环境下,创新科技将为文化产业赋能。未来也许拥有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声光视讯企业才能在文化市场上有更强的竞争力。对于声光视讯行业来说,新一轮的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时机已经到来。
关键词:培育市场主体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数字文化企业,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龙头企业布局数字文化产业。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成长,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挥产业孵化平台和龙头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支持文化企业加大对数字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支持自主或联合建立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机构,推动产品服务和业务流程改造升级。
解读:当市场发展进入成熟期后,资源和市场影响力将会逐渐朝着头部企业集中,而《意见》正加快龙头企业的产生。声光视讯行业也是如此,文旅市场一直是行业内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之一,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创新技术能力,为文化行业提供更专业、更创新、更完善的方案,成为这个细分领域里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
关键词: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
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将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扶贫开发。
解读:内容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通过声光影等方式让优秀文化资源更有吸引力。这对于声光视讯行业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合理、合适地使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并推出创新的应用。
关键词:培育云演艺业态
推动5G+4K/8K超高清在演艺产业应用,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引领全球演艺产业发展变革方向。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展演,让更多青年领略传统艺术之美。培养观众线上付费习惯,探索线上售票、会员制等线上消费模式。提高线上制作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符合互联网特点规律,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云演艺产品,惠及更多观众,拉长丰富演艺产业链。
解读:云演艺、线上剧院等等形式在今年疫情下有非常迅猛的发展,“云模式”将会成为未来戏剧、演出等推广的重要方式之一。声光视讯行业需要与时俱进,利用舞台技术数字化、网络化促进发展,在系统设备的功能上更贴合“云模式”。
关键词:发展沉浸式业态
引导和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4K/8K超高清、无人机等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发展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丰富虚拟体验内容。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展馆、虚拟景区等服务。推动沉浸式业态与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提升旅游演艺、线下娱乐的数字化水平。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推动数字艺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创新,更好传承中华美学精神。
解读:沉浸式体验在业内早已经有不少成功案例,观众对于沉浸式体验的要求正在提高。不再仅仅通过科技的形式增加体验感,更多需要用科技融合内容,为观众呈现更有创新、体验感更高的内容。
关键词: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实力
瞄准数字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实现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制造水平。加强高端软件产品和装备自主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内容制作、传输和使用的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在智能文化装备生产各环节的应用,提升沉浸式设施、无人智能游览、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无人机等智能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
解读:声光视讯设备对于文化内容展示的增强作用毋庸置疑,满足越来越个性化的文化项目需要,声光视讯行业也要提高自身的技术力量,包括硬件设备的性能,以及软件的功能。《意见》提出的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实力,既是方向也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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